为切实开展好“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便民优势。近日,松滋市人民法院刘家场法庭将巡回法庭设在了卸甲坪乡司法所,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健康保险合同纠纷案。
年3月,原告周某投保了某医疗保险产品,保险期限为一年。年12月,原告周某因身体不适住院,经医生诊断为前交通动脉瘤,住院期间原告个人支付医疗费6万余元。原告认为其个人支付的医疗费属于被告某健康保险公司保险责任范围内应支付的费用,在双方未能就理赔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情形下,原告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原告住地偏远,交通不便,加之原告又有伤在身,法庭的承办法官决定以巡回审判方式就地审理本案。当天,承办法官带领干警提前来到卸甲坪乡司法所,拉起横幅、摆放桌牌,一个简易而又庄重的巡回法庭便搭建完毕。伴随清脆的法槌声响,整个庭审过程在法官的主持下井然有序地进行,双方当事人充分陈述了各自的观点,并围绕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辩论。庭后,主审法官针对争议部分耐心地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对当事人的疑惑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当事人对法庭干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表示肯定。
刘家场法庭始终坚持诉源治理,注重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并用送法下乡的方式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以巡回审判“小切口”写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大文章”,将司法人文关怀融入到案件审理的方方面面,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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